振動試驗機廣泛適用于航空、通訊、電子、汽車及食品包裝等行業,生產流水線上對產品試樣也要進行振動試驗。
該類型設備用于模擬產品在制造、組裝、運輸及使用過程中所遭受的振動能力,以測試其結構的耐振性。
振動試驗機在使用時應注意:
把試件安裝在試驗臺面上,不然會產生諧振和波形失真,影響試件的試驗效果,在振動過程中,不要拆卸。
要正確使用并確保已經固定試驗夾具,以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設備破損。
系統在運行中不能觸碰傳感器。
工作時,不要把磁性或不宜接觸磁性的物件(如手表等物)靠近振動發生機。
振動試驗機使用中如果發生任何異常現象,要立即停止試驗。
在切斷信號以后,冷卻7至10分鐘后才可斷開電路開關,讓功率放大器模塊和臺體有充分的冷卻時間。
不能在關閉功放之前先關控制箱和微機電源。